(三)重点整改部门的整改阶段(9月至11月)
1、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认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在市人大常委会整改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本部门整改动员大会,其主要负责人就本单位重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安排。
3、评议办公室抓好舆论宣传。指导新闻媒体做好跟踪报道,公告人大信息网网址;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重点整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4、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全面收集梳理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制订具体的整改自查方案,并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和边评边改工作。在自查整改方案中,必须突出重点,改出实效,并将重点整改内容、办法和措施以及责任人对外公布,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整改督导组和人大常委会评议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市评议办公室将以简报形式刊印整改情况。
5、各整改督导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问卷调查、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并到重点整改部门(单位)参加有关活动、开展民主测评、定期与其交换意见,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指导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
6、整改督导组认为确有必要,应提请主任会议决定委托审计部门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进行审计;
7、十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整改督导组整改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和有关情况报告。
8、十一月中旬,各整改督导组全面梳理调查了解的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调查报告。
9、十一月下旬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重点整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关于工作情况和整改阶段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各整改督导组的调查报告和有关情况报告,对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情况考评。考评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实际到会人数,“满意”票超过半数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评定为满意,“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评定为不满,其它为基本满意。
(四)总结及评议结果运用阶段(12月)
1、各受评部门(单位)撰写总结报告,召开总结会议。
2、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受评部门(单位)整理资料、文件归档。
3、评议领导小组将代表评分结果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出的整改测评结果一并向市委报告,向市政府通报,并函告市委组织部;对整改测评不满意的部门(单位),函告市绩考部门或垂直管理部门(单位)的上一级机关。
4、评议领导小组作好2012年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单位)工作的系统性总结,并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市人大代表报告2012年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单位)工作。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市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领导小组,戴刚年同志任组长,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在人大代表评议部门阶段成立若干个工作指导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对口工委主任任组长,从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中选配人员组成,全程负责调研指导受评部门(单位)的评议工作;整改阶段成立若干个整改督导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分别由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从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