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理顺机关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开展治庸问责,创建学习型机关
(承办:办公室)
11、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办:办公室、相关工委)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的方案
(2012年3月30日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和荆州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宪法、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提高政府执行力和文明执法水平,促进我市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议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工作思路进行。通过工作评议,促进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提高执行力,提升单位形象和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水平,促进单位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贡献。
二、评议的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行政司法、社会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所有单位均为受评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包括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他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垂直管理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具体单位见附件)。
三、评议的内容
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履行部门职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
2、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治庸问责工作情况;
3、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人大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4、行业作风、机关管理及班子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
四、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至4月)
1、三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2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并报市委批转各地各单位;通过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方案。
2、四月份成立市人大代表评议部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评议部门工作细则,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
(二)评议阶段(5月至8月)
1、确定参加评议部门的人大代表,即各乡镇区办的市人大代表过半数以上;在洪湖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荆州市人大代表。
2、成立评议部门的工作指导组。即按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他部门(单位)、上级垂管部门和经济发展单位,分类成立6个工作指导组,到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巡回指导和督导。同时,成立若干个整改督导组,负责评议后的重点整改部门(单位)的整改督导工作。
3、组织参加评议部门(单位)的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被评议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
4、被评部门(单位)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信函,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评议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要将宣传贯穿于评议工作始终,加强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5、八月底前,组织参与评议的各级人大代表集中按照评议内容和评分标准对所有被评议部门(单位)进行打分评议,在被评议的部门(单位)中以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