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工委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化解各项政策性增支因素叠加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财政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民生投入不断加大,财政管理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元至6月我市财政预算执行较为平稳,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克服经济下行带来的减收增支压力,基本完成了上半年预算收入目标,市级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工委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洪湖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市审计局紧紧围绕预算执行依法开展了审计监督,查出了市政府在税收征管、预算编制、预算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查出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政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在税收或非税收入坐支变相安排预算支出,税收征管不严,部门预算超支等。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审计整改措施,尤其对屡查屡犯,人大常委会已多次提出具体审议意见,明确要求整改的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整改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了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财政预算,做好财政工作,预算工委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真正把守法作为财政预算管理的底线。2015年是新预算法生效的第一年,它不仅约束政府的预算管理行为,而且对人大常委会监督财政预算也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管理和监督财政预算,要破除旧的思维和管理模式,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严格依照程序管理财政预算,维护财政预算的法律权威。法定的程序是财政预算管理规范有序的保证,没有程序的正当性,我们的管理行为就会处于违法的状态之下。在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财政预算追加与调整、财政决算的审查与批准等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三、明确财政预算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要厘清政府、财政部门及各部门预算单位在财政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要强化问责,依法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考评机制,加强日常跟踪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的使用效率。
五、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财政预算执行或财政决算的审计,必须以预算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环节开展审计。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要狠抓审计整改,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洪湖市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报告
——2015年7月30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卢圣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市人大财工委、预工委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同志的带领下听取和审查了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主要特点
为了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市审计局在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中,突出了“四大”关注点,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在促进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规范理财行为,防范财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