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超标准问题产生原因。一是招待费用规定标准确实偏低。二是部门预算未真正实现零基预算,还是基数法预算,也未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招待费的控制,缺少具体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处理处罚措施,导致法不责众,缺少有效监督办法。为此,市政府将针对招待费过高的问题,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降低支出。
3、关于4个部门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出28.59万元的问题。其中:市地税局超范围列支捐赠款5万元;市公安局超范围列支7.50万元;市计生局超范围列支6.32万元;市林业局超范围列支9.77万元。目前无法整改。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报销审批手续,特别是强化对支出内容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的审核,确保各项支出入账依据充分、原始凭证要素齐全。
4、关于5个部门公款旅游15.69万元的问题。
(1)、市地税局支付职工旅游费用3.56万元。(2)、市教育局公款旅游2.25万元。(3)、市林业局公款旅游3.81万元。(4)市水利局公款旅游4.44万元。本年无法整改。承诺今后坚决杜绝公款旅游,不再安排此项活动与费用。
5、关于4个部门违规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42万元的问题,市卫生局应收未收应由个人负担的水电费6.41万元;市教育局1.01万元。目前无法整改到位。
6、关于8个部门滥发钱物65.02万元的问题。多为十三个月以上的工资未按照基本工资的标准发放,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和节假日加班补助等,现已发放到个人的难以追回。
7、关于市教育局大额支付现金25.63万元的问题。
市教育局用大额现金支付各乡镇教育宣传费,无法整改。承诺今后,严格规范程序,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四、关于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从制度和管理层面上提出了“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清理往来款项,规范税收优惠”等审计建议,市政府责成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和落实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审计建议,从建立长效机制着手,制定了如下落实和整改措施。
(一)建立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严格结余资金管理的常态机制。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市财政局下达了《洪湖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对各类指标的拨付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快节奏、高效率地做好各项支出管理工作。
(二)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运转经费保障水平,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公平性与合理性。同时,通过预算执行检查、绩效评价工作、单位财务管理检查等手段,逐步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三)建立借款回收保障和责任追究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往来资金管理,规范往来款项拨付程序,防止挤占财政资金,市财政局出台了《往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往来款项的办理、回收、偿还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