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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公报


。已按非税收入管理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整改,重新调整了会计科目,并补办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今后,一是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鉴别能力,加强对票据的管理,严禁不规范的票据入账;二是修改单据的签批程序。改由原来的先审批后报账变为先审核、后签批、再报账的程序,从程序上杜绝;三是严格大额项目开支的审批报告制度,实行预算审批制。

5、关于4个部门乱收费215.99万元的问题。

其中:市环保局乱收费183.87万元。市纪委已查处,并已按市纪委意见进行了整改。

市交通局乱收费19.81万元。在201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提出不允许收取管理费后,市交通局进行了整改,停止收取管理费。2011年账面所反映的收取管理费19.81万元是属于收取2010年通村公路管理费的数额,账务处理跨年度的原因。

市国土局超范围收取征用土地管理费11.76万元。收取历年个人征地管理费欠款,已整改。

市法院违规收取出车费0.55万元,已整改。

6、关于2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市林业局帐外资产21.32万元。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务艇21.32万元,今年5月,通过市国库收付中心调账处理,记入单位固定资产帐。

二是市国土局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市国土局已督促后勤管理中心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补齐过去处置中存在的不完善手续,拟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7、关于2个部门超预算支出21.01万元的问题。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已及时纠正,今后严格按编制的预算控制支出。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沟通和测算后,在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进行改进。

8、关于3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5.80万元的问题。审计后,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补办了有关手续。

9、关于市国土局未及时清理个人往来款项3.3万元的问题。个人借款已发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

10、关于市人社局偷漏税金1.58万元的问题。市人社局已向税务部门进行了申报,在支付2012年税金的同时补交2011年的1.58万元税金。

11、关于市开源担保公司贷款形成呆账损失552.04万元的问题。

一是领导决策形成的应收未收代偿资金499.65万元,为洪湖金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99.65万元和洪湖华子龙畜牧有限公司200万元。2012年湖北江湖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与金地公司及华子龙公司签订了资产整合协议,市政府已将归属于湖北江湖生态重组合作协议的所有资产,在解除一切抵押、担保、查封后归于该公司。根据市政府与参与重组的华年公司达成初步协议,上述欠款将从华年公司支付给江湖生态公司重组资金中追回。

二是企业经营不善已破产形成的应收未收代偿资金26.28万元,为荆州博佳制衣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代偿资金52.38万元,已通过法律程序,收回26万元。

目前,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市开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将移交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现正在清理交接中,市纪委也正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12、关于超范围发放票据的问题。

市非税局违规为不符合对象的企业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从今年7月份开始,以财政国库支付申请书代替收款收据,同时完善相关财务审签手续,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化业务操作程序。

三、目前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

由于我市财政供给水平较低,财政预算还不足以保障部门正常履行职能,一些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

1、关于3家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09.31万元的问题,无法整改到位。其中:

林业局截留挪用维简费(更改资金)83.67万元。

市水利局排灌站在水利普查专项经费中列支会议及招待费22.64万元。

国土局挤占挪用耕地开垦费3万元。由于这些资金用于招待费支出和弥补机关经费不足,现无资金退还。

2、关于超标准列支招待费1176.24万元的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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