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号[总号:169]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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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纪要
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11月23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九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1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文化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等六个重点整改部门负责人所作的整改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六个工作评议整改督导组的调查报告。会议通过票决方式对六个重点整改部门整改情况进行了测评,市文化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均被评为整改“满意单位”。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决定接受杨德兵同志辞去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刚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学伟、吴锦华、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谢守成、叶昌保及其他17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柏如,市人民法院院长李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易贤准,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崔昌保,市督查室主任陈祥,瞿家湾镇、沙口镇人大专职副主席,2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戴刚年 阮学伟 吴锦华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谢守成 叶昌保 马 伟 王际刚
王万洪 王诗双 叶培韬 朱正会 刘永军
吴永善 吴全元 张群安 周祖山 顾本志
徐开平 谈文莉 董业茂 曾 彧 潘传洪
缺席:刘志祥
关于《洪湖市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23日在洪湖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余 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审计机关对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夏锡璠市长和胡柏如常务副市长先后三次专门听取审计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整改工作责任制,通过整改来促进全市财经纪律的加强和经济秩序的好转,促进法治政府和透明政府的建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为了切实落实好整改,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大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分别对每个单位下达了整改督办函,就审计反映的问题逐个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处理办法,规定了整改时限和标准。市人大财工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组成检查组,从10月15日至10月23日,到15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办,要求预算执行审计单位的一把手必须参加。总地来说,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查出的主要问题已得到纠正,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基本落实,整改效果比较明显。
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出来的问题共18个方面,55个具体事项,违纪违规总金额65456.07万元,截至2012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和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涉及具体事项48个,金额64028.17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8%;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涉及具体事项7个,金额1427.90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2%。
二、已整改或初步整改的事项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账户开设多,资金分散的问题。
银行账户开设过多。除人行国库存款账户外,市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账户29个。其中:预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