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精心实施。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整理项目的综合效益,我局注重“四个结合”。一是将土地整理与保护基本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结合起来。通过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等级,扩大田块规模,大力发展板块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二是将土地整理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结合起来。将农村农田水利、道路、林木、电力等统筹考虑,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提高土地整理项目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三是将土地整理项目与改善人居环境、血防灭螺相结合。努力打造生态家园、建设花园式农村。四是将土地整理与实施村庄规划,促乡风文明相结合。通过兴修乡村公路、维修桥梁涵闸、整治村容村貌、迁村腾地、搬迁改造、解决村民饮水安全等稳步实施村庄规划,促进乡风文明。
(三)集中力量,整合资源。为避免涉农项目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效益低下等问题。我们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领导负责,分片包干。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土地整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整理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领导小组包干负责制,形成了全员上阵,共同努力的良好局面。二是整体规划,整合资源。我局按照“统一规划、项目进区、整体开发、各尽其功、区域推进、逐年实施”的总体构想,统一编制了洪湖市土地整理项目实施规划,并报市新农办备案,有利于市委市政府在源头上整合有限资源。三是广泛宣传,群众参与。土地整理是利民惠民工程,为将好事办好,提高人民群众对土地整理的认识,鼓舞群众支持参与土地整理的热情,我们通过电视、广播、横幅、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土地整理政策、诠释土地整理的重大意义等,并在项目建设初期,搞好项目区土地权属登记,搞好临时排灌设施建设,确保不误农时。由于宣传到位,工作细致,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打消了少数群众的抵触情绪,并积极地参与到项目建设中来。
(四)规范运作,严格管理。为确保项目实施工期、质量及效益,我们严格按照高标准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坚持业主方、监理方、施工方三位一体,不断加大对项目区的全程监督管理。一是推进项目建设市场化运作。实行阳光操作,建管分离,从源头上保证项目质量。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全程化监管。严格实行“五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示制、监理制、合同制。三是搞好项目资金管理。为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和安全,在项目资金管理上我们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人管理”的管理方法,建立“一支笔”审批签字制度,严格按照“先报后审再批”的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严格按照“四个坚持”,即:坚持实行建立专帐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坚持按照开支范围、项目预算开支,确保不突破投资总额;坚持严把资金流转渠道,资金的拨付实行集体研究,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坚持项目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五)创新机制,强化管护。为保证项目建设可持续发展,发挥项目工程的长期效益,我们采取签订管护合同的方式,办理责任主体的交接,委托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护,以承包、租赁等形式确定管理人,实施项目配套设施经营、土地使用权流转集聚资金;采取农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政策,在政策范围内筹集资金;在沟渠、道路旁植树等途径获取一定的费用进行管护。通过精心实施,强化管理,发挥土地整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