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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200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10年11月26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余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对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蒋鸿、常务副市长胡柏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部署整改工作,并对审计整改提出要求:一是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分门别类、对症下药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报告以市长审计督促整改函的要求提出;二是对审计查明的问题实行“四个负责”即:谁批准,谁负责;谁借出,谁负责;谁挪用,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三是做好清退和清收。对出借财政资金和融通资金坚持清收,对个人乱发钱物、公款旅游、公款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和单位乱收费等行为进行清退。

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并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大跟踪检查工作力度。为了切实落实好整改,市人大财工委、市委市政府督办室、市审计局组成检查组,从10月8日至10月15日,到15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办,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跟踪检查。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市审计局召开各业务科室会议,学习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切实加强审计整改。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措施有力。专门召开整改工作会议,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财经的副局长和财务科长担任成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或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有关部门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并进一步改进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四是切实强化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积极组织会计业务知识等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特别是提高对发票的鉴别能力,把好发票检验关口。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原市建设局等1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200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出来的问题共18个方面,74个具体事项,违纪违规总金额27736.90万元,截至2010年10月底,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和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涉及具体事项45个,金额26274.93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5%;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涉及具体事项29个,金额1461.97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5%,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主要是关于预算编制、招待费超标等方面的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已整改或正在整改的事项

1、关于应列未列预算收入60.30万元的问题。其中:(1)社会抚养费25.30万元。市财政局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洪政发〔2010〕17号)文件精神,从2010年11月开始,将社会抚养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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