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点抽查阶段(6月23日至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各地、各单位执法检查报告或自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检查重点内容,组成执法检查专班,在全市范围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活动。
(四)全面执法检查阶段(9月1日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及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6个执法检查小组,分赴各地、各单位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对一些重点环境问题和违法排污单位进行集中检查,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敦促执法部门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责任人。各执法检查小组将调查报告于9月14日前报市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环保局关于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
(五)整改落实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各单位对在这次环保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1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环保局关于环保法执法检查整改情况的工作报告。
附2: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朱兴斌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吴锦华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永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祖廷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阳德元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黎炎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徐开平 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
曹正勇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吴全元 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主任
王勤昌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叶培韬 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熊昆山 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杜光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贤尧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志能 市环保局局长
廖生海 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从明 市发改局副局长
王建龙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来元 市建设局副局长
曾又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杨学祥 市经贸局副局长
谌启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施德南 市环保局副局长
曾祥高 市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开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