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市人大各管理区、办事处联络处,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贯彻施行,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法制意识,促进我市环保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环保法的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及对象
检查重点内容:
1、集中检查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2、集中检查工业企业及项目建设环境违法问题;
3、结合各地实际,检查突出的环境问题。
检查重点对象: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四湖流域和洪湖大湖及内河水系;
3、工业园区;
4、重点排污单位;
5、种植、养殖生产集中区域。
二、检查方式与时间
各乡镇人大、市人大各管理区及办事处联络处要成立环保执法检查专班,根据检查内容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人大代表及相关人员开展一次环保执法检查活动,相关单位根据自身或所辖单位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自查。各地及相关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执法检查报告或自查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各地执法检查报告或自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检查重点内容,组成执法检查专班,在全市范围内,从6月至8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重点检查活动,9月份开展全面、集中的环保执法检查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望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执法检查或自查的各项工作。
附1: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附2:洪湖市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2007年6月5日
主题词:执法检查 环保法 通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6月5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1: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市当前环保工作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全面建设环境优美、富有魅力新洪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从6月至9月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环保执法检查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提高环境法制意识,完善环境监管手段,强化环保执法监督,着力解决威胁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切实遏制环境污染恶化趋势,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社会环境安全。
二、检查重点内容及对象
重点检查内容:
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紧紧围绕饮用水源保护和洪湖大湖生态保护及内河水系污染治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保护、工业企业“三废”排放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监管等方面内容进行。
(一)集中检查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查清环境污染源,清除水源附近的污染建设项目、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等,严格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各种养殖活动,集中检查对饮用水源地构成重大污染的事故隐患的排污单位和个人。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的排污单位和个人,要督促执法部门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和依法关闭。
(二)集中检查工业企业及项目建设环境违法问题
1、检查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有无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降低和取消排污费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2、检查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对未作环评的,要督促尽快完成区域环评。
3、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的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