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制度:一是检查督办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办,定期通报,综合分析,促进整改;二是明查暗访制度。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收费情况、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不打招呼、不下通知、不定时限的跟踪暗访活动。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三乱”问题、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中间梗阻”问题,一经查实,严厉追究;三是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和联系会议,研究安排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和指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四是环境监测制度。在各条战线选聘一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明确职能职责,经常开展活动,随时掌握环境动态。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党政齐抓共管,优经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领导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把经济环境优化的各项任务逐一分解到各责任部门,明确任务,明确要求,明确时限,将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一项整治内容上、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震慑作用,对破坏经济环境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打击。同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曝光和查处工作的舆论监督。
(四)进一步构建诚信环境。一是建设诚信政府。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要保证落实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服从,要保持优惠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二是建设诚信企业。税务、工商、质监、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既要树立诚信企业的正面典型,又要严惩那些严重影响洪湖形象的恶性失信事件;三是建设诚信社会。引导民众形成“重商、亲商、护商、敬商”的良好社会风气,树立“人人关系洪湖环境、处处关系洪湖形象、事事关系洪湖发展”的环境意识,大力提高公民的信用意识。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系着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政府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心是一贯的,我们会集中主要精力坚持不懈的抓下去。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