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以上3位同志的任职提名均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报告,主任会议同意提请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我叫张艳军,1980年7月出生,汉族,河南开封人,大学文化,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7毕业于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11月进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9月任侦查监督科副科长,2010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现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工作十余年来,我始终以一名检察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扎实工作,无论在哪一个工作岗位上,我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成为所在岗位的行家里手。
根据组织的安排,我被易贤准检察长提名拟任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的检察员任职,借此向市人大各位领导表示我真诚的谢意!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和考验,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而神圣!如果这次我的提名通过,我将尽心尽力地干好本职工作,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为此,我从三个方面供职如下:
一、勤于学习 坚定信念
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理念,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检察人员的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检察院的集体荣誉,摆正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关系,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秉公执法、文明办案,不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不断鞭策提醒自己,不断完善提高自己。
二、爱岗敬业 公正执法
侦查监督工作的两样同等重要的职能就是审查逮捕和侦查活动监督,它既是打击犯罪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公民权利被无辜侵犯的重要关口。在工作中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办案,把公平正义做为自己内心永恒的追求,通过每一件具体的案件来维护司法的公平和正义,做到无错案发生、无超时限办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群众举报投诉。
三、服务群众 清白做人
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坚持“八小时之外自律行为规范守则”,拒绝吃请,清正廉洁,杜绝“松、懒、散、软”等作风懈怠现象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利用检察权谋取个人好处的情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不管是面对案件当事人或家属,还是面对申诉、咨询的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心声,详细解答各种问题,化解群众心中疑问,使人民群众“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做一名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党和人民满意的人民检察官。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也是我的态度和决心。如果大家同意我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命我为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我将按照以上承诺,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珍惜机遇,不辱使命。如果我的任职未能通过,我也决不灰心气馁,这说明我的工作中还有不足之处,我将正确对待,接受和服从组织决定,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
供职人:张艳军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供 职 报 告
尊敬的主任、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