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别规划项目的未实施。今年规划共承办人大政协议案7件,其中主办3件,协办4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回复,做到了所有议案按时办复率100%。但规划需政府统筹、部门实施,对于群众关注的道路、农贸市场、危房改造、乡镇规划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虽已编制了规划,但在实施中由于资金、建设、管理等问题,部分规划项目还没有实施。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多措并举着力抓好落实。一是抓紧编制配套规划,严格规划实施。多渠道筹措规划编制经费,加快编制出台与我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突出总规的指导意义,进一步严肃规划的实施,依法维护好规划的权威。二是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民的规划意识。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加大对《城市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洪湖电视台不间断宣传“不在无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设计的房子”、“规划使城市生活更美好”等公益广告,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遵守规划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规划管理氛围。三是加强规划队伍自身建设,规范规划管理行为。加强专业技术学习,树立责任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建立办文督办机制,规范办文流程,杜绝办事拖拉,提高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根据规划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提高规划管理人员素质。以新出台的《洪湖市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洪政规〔2014〕1号)为依据,针对城区规划管理,加大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我市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立行立改,狠抓落实
(一)听取意见,查摆问题
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单位工作实效,规划局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征求和听取规划系统内外意见建议。
1.个别征求市人大常委意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闭会后,规划局认识到报告审议未通过的影响,迅速行动,及时与市人大常委取得联系,一方面深刻检讨工作过失。报告的审议未通过暴漏了我们工作的失误,必须正视问题、查找不足。另一方面征询人大常委在今后规划整改、城市规划建设以及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常委们客观、尖锐地提出了规划工作中存在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时序控制不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不强等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建议。
2.邀请市人大常委指导整改工作。10月24日下午,规划局邀请市人大一办七委主任及兼职常委一行13人召开了征求意见恳谈会。在听取了规划局汇报自9月26日以来开展实施的规划整改工作落实情况之后,市人大各委主任分别就我市临港工业园规划、“洪湖岸边是家乡”湿地生态旅游城规划、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沿内荆河(三桥和四桥间)周边景观改造以及市民比较关注的私人建房和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我们今后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规划局就报告中关于特奥训练基地建设、名流大道横断面改变、行政中心远期规划以及网站公示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最后,市人大城环工委充分肯定了我局开展规划整改工作以来所做的工作,从规划编制、审批和执行三方面要求我们抓好当前工作,并强调要求我们继续抓好工作整改,加强与人大机关的沟通联系,立行立改,力求整改工作取得突破性实效。
3.征求市政府领导及对口单位意见建议。为更深入全面地挖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自10月中旬开始,规划局扩大征求意见范围,积极与市政府领导取得联系,虚心听取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