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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报告


之间工作存在的不平衡问题;二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解决让普法活动更好地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工作的问题;三是强化措施,解决少数地方工作缺位和个别领导不重视的问题。通过整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洪湖市司法局也在检查中获得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2010年3月中旬,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组织部分市直单位召开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迎检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再接再厉,自觉增强迎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到软件不软、硬件更硬,高质量地完成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迎检工作任务。4月上旬,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利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对2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和部分市直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督办,并于5月13日至14日,由四大家领导带队,分5个组对全市20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验收,之后又分别于6月至7月一次性通过了荆州和省检查组对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抽查,抽查的情况得到了两级考核组的高度评价。荆州已将我市列为县市(区)“五五” 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上报省表彰。

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密切配合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效果,但仍存在着一些纰漏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制宣传不够深入,普法质量还不高,效果不是很明显,学与用的关系处理得不是很好,特别是在依法治企方面指导不力,保障不够。二是“法律六进”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单位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还不够,村民、居民特别是流动人口和民营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还存在死角。三是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未成年人的学法用法工作仍然显得比较乏力。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决按照上级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留死角,不留旁观者。二是要健全普法工作体制,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举全市之力,形成各级组织积极参与、有序运行联动、协调互动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的格局,将普法活动不断推向深入。三是要拓宽普法教育的途径。改进普法教育的方式和方法,针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运用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通过参与具体活动使人民群众理解法律的意义、理解法律与自身的关系,增强普法效果。四是要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确保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紧紧围绕“和谐洪湖”、“平安洪湖”和“法制洪湖”的创建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的洪湖。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听取“五五”普法五年工作情况汇报,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舞。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省、荆州市文件要求再加措施,在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更扎实地健全完善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努力把普法工作抓得更具体、更实在,抓出成效,圆满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各项普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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