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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报告


——2010年11月26 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王全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0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构建“平安洪湖、和谐洪湖”的发展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启动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多种形式地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不断提升,为建设和谐洪湖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下面,我就全市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全面启动和推进

2006年以来,我局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筹备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们及时调整了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洪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召开领导小组全会,研究部署工作,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地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专班,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工作规划,广泛宣传动员。2007年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决定》。2007年4月4日,市委、市政府以洪发[2007]14号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洪湖市“五五”普法暨依法治市工作规划》。4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动员大会,市四大家领导出席,市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分管领导、宣传委员、司法所长共200多人参加了会议。至此,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拉开了帷幕;三是统一标准,量化考评。为了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分年度分层次完成普法任务,我们分别制定了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市直部门、学校、企业的工作标准和评分细则。对照标准,年底由“四大家”领导带队,对市直和乡镇、办事处、管理区的年度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提高。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委书记幸敬华于2007年6月专门对“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工作汇报,提出要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作为建和谐、促和谐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抓落实。市长办公会两次就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研究,将该工作连同综治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帐,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并把所需的普法工作办公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2009年4月1日,洪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洪依治办(2009)6号、7号文件,对我市市直各部门和乡镇管理区依法治理绩效考核制定出考核评分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到绩效考核评分内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考评体系新机制形成,将弹性工作变成刚性工作,增强了新的活力和监督手段,提高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市人大、市政协多次到普法依法治市办和基层单位检查督办,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培养专兼职队伍,建立普法阵地,全市“五五”普法取得明显进展与成效

培养专兼职队伍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环节。我们紧扣这一环节,努力整合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普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从律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中挑选综合素质高、宣讲能力强的人员,成立了市镇两级的法制教育宣讲团,开展通俗、准确、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目前,市级法制教育宣讲团35人,乡镇宣讲团20个300人,开展巡回宣讲600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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