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7日,市普法依法治市办与沙口镇联合举办了“送法进湖区”活动,将《五五普法读本》和一些法制宣传书籍赠送给从江苏迁移到洪湖的渔民,沙口镇领导还与渔民交谈,对《环境保护法》以及惠民政策进行解答,使偏于一隅的渔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2009年1月10日配合省委“三下乡”活动,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在戴家场拉出“弘扬宪法精神、服务新农村”横幅,开展“送法律、送图书、送爱心”活动,发放法制宣传画3000余份,散发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100人次。2009年2月10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在戴家场官港村举办农民法律培训班,对农民开展新农村建设所涉法律问题进行专门培训,有效地服务于仙洪新农村实验区建设。
“法律进乡村”是普法工作的的重点,也是难点。我市一些单位不吝时间与资金送法下乡、送法上门。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利用农民工阳光培训平台,大力宣讲《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以及农民工知识。仅去年就在乡镇开展法律政策宣传6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1万余册,接待群众现场咨询近5000余人次。市计生局、国土局、农业局等单位也各自多次到农村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印发传单张贴到户。
3、法律进机关和单位。全市各党政机关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争创学习型机关,把《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纳入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争当学法用法的表率。市建设局为了促进机关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联合市普法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法律进机关”启动仪式和局机关干部法律培训开班典礼,邀请律师讲课,定期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使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11月26日,由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人防杯”法律知识竞赛在洪湖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市直六个单位派代表队参加,市有关领导及市直各部门一把手、分管法治工作领导、法制科长均现场观看,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了“五五”普法活动的进一步深入。
4、“法律进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市各单位多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深入企业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宣传;市国税、地税两局到企业开展税法知识宣传,并制作贴近生活、贴近工作、贴近实际的文艺节目进行汇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6家药品生产企业、85家药品经营企业及部分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剂人员、供销员、保管员共230人,开展“一法两例”知识培训,效果良好;市公汽公司专班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每年拿出5000元经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聘请律师兼任法制宣讲员,定期给全体干部职工讲课,使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5、“法律进社区”。五年来,市直各局与新堤各社区结为共驻共建社区,把法律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坚持抓紧抓好。市发改局与玉沙社区结为共驻共建单位后,积极向居民宣传《宪法》、《反国家分裂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社区好评。
此外,2008年5月15日,市政法委、市普法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市第一看守所举办了“法律进高墙”活动,湖北兴湖律师事务所、湖北园林律师事务所的几位律师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了深入浅出的知识讲解,并就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整个活动历时两个多小时,使各犯罪嫌疑人受益匪浅,纷纷表示要努力改造,重新做人。
四.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一是实施基层依法治理工程,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化管理。我们在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