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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贯彻防洪法、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地方对沟渠内的水花生进行了大规模的清除,疏竣了河道。

二、主要问题:

1、两法意识不够强。由于宣传力度还不够,全市还没有真正形成学习两法、遵守两法的良好氛围,市民违反两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乱建乱占乱围乱垦的现象十分严重,渠旁打坝围拦养殖、渠内插设拦河网和迷魂阵等阻水设施的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受政府挂牌保护的企业居然暴力抗法。

2、水利工程严重老化,维修整治资金严重短缺。目前我市赖以防洪的水利设施绝大多数建于六、七十年代,限于当时的建设环境和条件,工程质量标准不高,加之运行时间长,许多设施老化失修。由于市财政资金十分有限,维修整治投入不大,致使部分设施已处于停止运转的状况。此外,很多河渠水花生生长繁茂,阻塞行洪,但由于整治资金短缺,只能任其孳生。

3、险工险段整治力度不够。东荆河沿堤500米内共有违章水井258口,均未封堵,东荆河堤防今年共发现四处新的崩岸,分别为黄家口村(长350米)、东堤角(长520米)、五台(长500米)、南套(长100米),沿堤各险工险段现有防汛备用砂石料25329方,如按每公里500方计算,缺口为20196方。检查中还发现部分乡镇防汛木桩和防汛胶袋仍没征收到位。

4、水政执法缺乏力度。造成水政执法力度缺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法体系不健全的因素,又有执法部门与管理单位的有机结合不完善的因素。

三、工作建议:

应该说,真正落实沟渠河道的疏竣工作是从去年开始的,今年收效已十分明显。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任何一项工作,只要认真去做,是能够做好的。鉴于目前的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两法视察组建议:

1、市政府要加大水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支持力度。对个别打着挂牌保护旗号暴力抗法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对荆州市有关局违法兴建码头的行为,要支持水政执法部门加大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以维护法律的权威。

2、切实注重宣传实效。目前宣传力度看上去较大,但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宣传工作中表面文章多,能为群众接受的少,大话空话多,实质性内容少。因此,各地和水政执法部门以及涉水单位要在宣传工作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将两法的主要内容切实宣传到群众中,让群众清楚明白。

3、制定规划,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要把一些沟渠整治、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有计划、分阶段地逐步改善我市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同时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创新工作机制,采取社会融资、企业捐资等方式筹措资金,使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加大。要解决好长江整险加固在老湾、乌林、燕窝等乡镇替代水源建设的遗留问题。

4、加强整治,形成良好的水政执法氛围。对东荆河新发现的四处险工险段要及时加强治理。对全市的“四乱”现象要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形成声势,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配合,努力改变有禁不止的现状。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网络,落实好乡镇办事处、管理区水行政执法的编制、经费的问题;要强化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解决执法经费不足的问题。

6、加强对水污染的治理。当前,我市境内湖泊、河道、沟渠水污染十分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市人民政府和水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积极长效的解决办法,争取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确保全市生产和生活用水的安全。

7、解决好城区污水排放的经费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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