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审议意见 代表工作 人事任免 规范性文件 人大知识 常委会公报 领导讲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常委会公报 >>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正文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关于洪湖市200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8万元进行了水改电改。

13、关于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25.59万元的问题。审计后,市国土局、市地税局补办了有关手续。

14、关于市交通局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市交通局已于今年10月扣回了垫付职工水电费3.35万元。

15、关于资本性支出未入“固定资产”账30.82万元的问题。审计后,市检察院、市国土局已将资本性支出入固定资产账。

16、关于应转未转收入10.93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于本年9月将历年收取的普通话测试费、职称评审费10.93万元挂帐转其他收入。

17、关于市国土局未及时分解乌林温泉项目统征费180万元的问题。市国土局正着手完善用地手续,在该项目资金足额到位的情况下,已于10月分解180万元统征费。

18、关于市开源担保公司放贷不足的问题。审计后,该公司积极与三家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已经与农业银行、省开发银行签订了五倍的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与信用社签订了三倍的放大协议,现正在开展担保贷款五倍的放大规模及综合业务的申报工作。至10月底共担保放贷32家企业,比2008年全年增加了9家,放贷资金由5511.2万元增加到8640万元。

二、目前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

虽然市政府和大多数预算执行单位对整改工作非常重视,但少数单位领导在整改工作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差距,有些违纪问题存在一定的惯性;同时也由于我市财政供给水平较低,财政预算还不足以保障部门正常履行职能,一些问题一时难以整改到位。

1、关于市公安局收取协管费99.80万元和拘役所收取赞助费7.22万元的问题,本年无法整改。2008年市烟草局给公安局60万元专项经费和39.8万元办案奖金,已全部用于机关经费开支。拘役所收取赞助费7.22万元已用于弥补政府配套资金不足。鉴于此,该局应编制科学、完整预算,将烟草整治经费编入预算。

2、市教育局挤占洪湖二中事业费28万元的问题。2008年市教育局收取洪二中事业费28万元全部用于机关经费,现无资金退还。

3、关于公款旅游8.23万元的问题。2008年市水利局支付旅行社费用3.93万元,为组织老干部旅游,无法退回。公安局支付出国考察费用4.3万元,为原局长邓年炯2006年荆州政法委组织全市公安局长出国考察费用,2008年10月才来票据出账核销,无法清退。

4、关于市交警大队白条抵库7.05万元,现阶段无法整改。2008年度交警大队部分人员在协会中借款7.05万元,用于处理交通事故先行垫付丧葬费,一些无赔偿能力的肇事者没钱赔付,形成白条抵库,只有真正落实交通事故处理专项基金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5、关于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的问题,目前仍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现阶段很难彻底解决。招待费现行的政策标准偏低,各单位来往接待又必不可少,特别是今年新农村建设各单位接待任务重。为此,大多数单位针对招待费过高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降低支出。市财政局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并修订和完善了《关于2009年经费控制指标的通知》,对全局重大决策和大额支出进行事前分析监督,对机关各科室日常支出实行监控,从制度上减少问题发生;市劳保局、教育局对机关财务支出进行了公布,并修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招待费的权限和标准,规定所有招待实行对口接待;市民政局、法院、地税局除接待上级领导外,其他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严格控制用烟、礼品赠送的范围和数量。市交通局、公安局重新修定了《机关管理办法》,采取领导招待费包干,限定进餐标准的办法压缩招待费。市地税局将招待费实行定项定额定单位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得列支,有预算不得超额列支。市检察院重新修定《财务管理规定》,规定招待费单据一月内结清。

6、关于超预算支出354.65万元的问题,本年无法整改。这是现阶段较为普遍的一个问题,因为我

9 7 3 1 2 3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作者:
 
版权声明:除部分特别声明不要转载,或者授权我站独家播发的文章外,大家可以自由转载我站点的原创文章,但原作者和来自我站的链接必须保留(非我站原创的,按照原来自一节,自行链接)。文章版权归我站和作者共有.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准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
 
 
关键字:
模糊搜索: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版权所有:洪湖市人大常委会 网站备案号:鄂ICP备07501214号
联系电话: (0716)2218010 传真:(0716)2218010 人大投稿:hhsrdb@163.com
技术支持:金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