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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环保局工作报告


——2009年9月29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洪湖市环保局局长 夏志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将环保局确定为今年人大工作评议单位之一。这是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6月下旬以来,在调查指导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查找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不足,达到了通过评议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经济建设,坚持执法为民,推进环保工作的目的。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近两年来环保工作情况

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环保局作为市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行使对全市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能。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企业污染整治,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全市环保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作出了努力。

(一)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近年来我局加强环境监管,严控新污染源产生,督促老污染源治理,我市环境质量从整体上逐步得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08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均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为良好级别。水环境质量:2008年,长江洪湖段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洪湖大湖水质呈恢复趋势,核心区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其他区域基本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整体水质较好;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1个,其中取用长江水源6个,水质达标率100%,取用地下水源15个,水质达标率为90%。声环境质量:洪湖城区区域噪声平均值为昼间54.3分贝,夜间40.4分贝,声环境质量达到地方相应的功能区划标准。

(二)环境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地方环保法规体系不断健全。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洪湖的意见》、《关于加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洪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初步形成我市环保法规体系。成立了洪湖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环保部门牵头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环保工作机制,为环保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和组织保障。

二是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我局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于2008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这次普查是“十一五”期间我国的一项重要国情调查。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先后派出30多人次赴省市进行培训,并组织全市120名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动员,按照实地查看、分类调查、反复审核、集中统计、建档管理的程序开展工作,共调查工业源282家,生活源494家,集中式污染源处理设施1家,农业源27706家。通过这次普查,对我市污染状况有了全面的了解,为今后环保工作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获全省三等奖。

三是环保专项整治手段强硬。近两年来,我们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小造纸、小水泥、小火电、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治理)、“五城同创”环保专项行动,中高考禁噪护考专项行动、长江环保行动等,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多人次,检查企业240余家。清理整治违法排污口15个,共关停污染企业17家。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了环境质量,保障了群众健康。

四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措施有力。我市“十一五”期末两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别是二氧化硫2200吨,化学需氧量3000吨。在2005年总量基础上分别削减9%、8%。 2008年,为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我们综合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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