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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各单位分别向市政府采购办补办了政府采购手续。其中:市卫生局2.26万元、国土资源局2.45万元、市教育局10.51万元、市农业局33.55万元,市地税系统11.54万元。

11、关于违规集资的问题。市建设局已于本年6月全额清退了22万元集资款;市广播电视局对集资余款223.8万元已开始清退。

12、反映存在的其他个别问题有些已得到整改。(1)市卫生局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用于弥补医院的医疗成本资金6万元用于发放各医院院长综合目标考核奖,于8月份之前用局机关其他资金已归还。(2)市地税局留存在税收过渡帐户中税款、规费81.83万元未及时入库问题,该局在审计后已全额入库。(3)市地税局税款罚没收入作罚没收入入库5.56万元的问题,该局已作调账处理,按应缴级次缴入金库。

二、目前难以整改到位的事项

1、关于应转未转预算收入和应纳未纳基金管理预算收入的问题。反映2006年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代管资金”科目中直接收、支各项预算资金184.36万元。市财政局已将结余款62.2万元于今年上半年缴入国库;已支付的预算资金和基金收入因已拨付相关单位使用,现难以整改。对此,市财政通过体制创新,从制度上加强预算外收入管理。今年,市财政局将市预算外管理局实行职能转化,更名为“非税收入管理局”,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首先全部缴入预算外待结算专户,然后根椐资金性质,对上述应缴预算和应纳基金管理的收入项目,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士拍卖费、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费和污水处理费,直接缴入国库。

2、市水利局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79.81万元,已于本年6月用后期项目经费予以归还,但形成了新的挪用,而该局原挪用的资金已用于经费支出,现阶段难以用自有资金解决。

3、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大多数单位难以整改到位。市广播电视局收取的网络服务费16.9万元已上缴荆州市广播电视局,无法退还。市卫生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系统、发展和改革局5家单位违规收费已全部用于机关经费支出,现无资金归位。

4、关于滥发钱物的问题。过去,各单位因经济状况不同,发放又无统一标准,并且滥发钱物中大多为发放给干部职工的补助和物资,原已发放到个人的现难以追回。目前,市政府正在酝酿出台《关于规范洪湖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的通知》和《关于严肃洪湖市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发钱发物的管理,待文件正式出台后,滥发钱物的问题将得到根本遏制。

5、关于超标准列支招待费的问题,目前仍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现阶段很难彻底解决。招待费现行的政策标准偏低,各单位来往接待又必不可少。为此,大多数单位针对滥发钱物和招待费过高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措施,严格控制、降低支出。市财政局修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并修订和完善了《关于2007年经费控制指标的通知》,对全局重大决策和大额支出进行事前分析监督,对机关各科室日常支出实行监控,从制度上减少问题发生。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实行人头经费总额包干,计划支付、节余下转、超支不补的原则,并按月张榜公布来遏制招待费过高的问题。市民政局、市法院、国土资源局规定除接待上级领导外,其他接待一律安排在机关食堂,严格控制用烟、礼品赠送的范围和数量。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重新修定了《机关管理办法》,采取领导招待费包干,限定进餐标准的办法压缩招待费。市地税局将招待费实行定项定额定单位预算,做到无预算不得列支,有预算不得超额列支。市公安局重新修定《财务管理规定》,取消了接待中的签单,规定招待费单据三天内结清。各单位通过加强措施,控制和降低招待费支出。

加强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整改和完善是一项长期工作。下段,我们将继续加强整改工作,对没有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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