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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200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07年9月27 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 陈安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的要求,市政府责成我局对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后,市政府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十分重视,市长蒋鸿、常务副市长鲁良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部署整改工作。市政府以洪政办发[2007]44号文下发了《关于200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查明问题的详实数据,对各预算单位提出了严格的整改意见。同时,市政府督办室分别对每个单位下达了整改督办通知,就审计反映的问题逐个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处理办法,规定了整改时限和标准。为了切实落实好整改,市人大财工委、政府督办室、市审计局组成检查组,从8月13日至8月21日,到16家单位采取“学、听、看”的方式进行检查和督办,即学人大文件、听一把手汇报整改情况、看整改后的账目和凭证。我局按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成立了整改专班,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任务,反复督办落实。各被审单位一把手直接到会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第六届3次会议后,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有些单位及时召开了整改会议,制订了相关整改措施;有的单位纠正审计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落实到实处;同时,每个单位针对整改情况上报了专题整改报告。其具体整改结果是:

一、已整改或初步整改的事项

1、关于滞拨预算资金13360万元的问题。由于我市市级财政对上级补助资金依赖程度较高,上级专项资金一般到位较晚,市财政与预算单位往往要跨年结算。审计后市财政局已于2007年6月前基本分期拨付到位。

2、关于预算外专户融通资金当年未收回的541.23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07年7月前收回2006年当年未收回的学校和部分乡镇借用资金207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借资334.23万元,系代天冠生物能源公司上缴办理征地手续费用,按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其费用应由政府承担,因此、政府将从出让金返回收入中解决此借资。

3、关于市地税局应征未征税费165.93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于2007年将湖北长江石化公司所欠所得税、个人收入所得税165.93万元全额征收入库。

4、关于市地税局税款罚没收入入库5.56万元的问题。审计后,该局已作调账处理,将罚没收入缴入金库。

5、部分单位对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予以了纠正。市民政局机关已于本年5月用二级单位收入归还了挪用的28.19万元民政事业费;市教育局已于本年6月用勤工俭学经费归还了挪用的31万元教育事业费。

6、市教育局、农业局已纠正违规收费问题审计后,市教育局已将违规收取的11万元退还给勤办;市农业局已将8.25万元资料费全额清退给相关企事业单位。

7、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问题,大多数单位已按要求更换到位。这些单位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万元、市民政局1.65万元、市卫生局0.35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局3.15万元、市建设局13.26万元、市广播电视局60万元、市水利局10.76万元、市教育局1.83万元、市地税系统4.96万元、市财政系统29.34万元、市农业局11.28万元。但市法院26.57万元、市公安局系统5.42万元因与原开票单位联系不上无法更换票据。

8、关于漏提漏缴税费的问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已分别将应缴的个人所得税0.7万元和0.48万元计提待缴,市广播电视局漏缴的税费5.1万元,市地税局正在催缴之中。

9、关于公款列支应由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3家单位已全部清退。其中: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清退帮困资金0.86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局清退超范围发放的电话费0.53万元、市广播电视局清退应缴个人所得税0.8万元。

10关于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审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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