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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座谈会


 

2022年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座淡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于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今年8月至11月期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湖北省侨属企业条例》《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办法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工作。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了“一法两办法两条例”实施贯彻情况。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群安充分肯定了洪湖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两办法两条例”所取得的成效,也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群安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这项工作作为近期重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县市区必须9月20日前上报自查情况。二要明确自查内容。要对全市侨情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涉侨人员信息库,做到底数清,家底明。要对我市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查找工作短板,及时整改完善。三要对标对表落实“一法两办法两条例”。广泛开展“一法两办法两条例”宣传,走访归侨、侨眷,关心他们工作、生活,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倾心倾力做好侨务服务工作。四要创新方式方法,把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充分发挥侨界人才资源优势,凝聚侨心侨力侨智,为洪湖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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