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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本福带领由部分荆州市、洪湖市、乡镇三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副市长尹恒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螺山镇花园村、中原村和湖北华贵饮品有限公司,实地查看万亩虾蟹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共享田园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检查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推动乡村振兴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一体领会、一体把握、一体践行,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更深入的实施;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多措并举强化“一法一条例”宣传,形成全社会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要守住底线,扛稳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依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抓住党建引领的关键,为乡村振兴装上“红色引擎”,加强基层治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要强化人才培养,引导在外人才返乡创新创业,让更多人才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展现才华、大显身手,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负责人汇报了“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与会人大代表围绕产业发展、乡风文明、生态宜居等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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