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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祥带领由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廖丽君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或座谈会。

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螺山镇新联村万亩虾蟹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新联村湖滨生态修复项目、官墩片区和植莲场退垸还湖生态修复情况,查看了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洪湖市分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单位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与会人大代表建议:省、荆州人大研究出台禁止一次性生活塑料制品的法律或条例、禁止使用高磷或含磷农药及洗涤用品的法律法规,为基层“禁塑”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供法律保障。

陈祥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是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政治检验,是履行宪法赋与人大职责、贯彻落实省委及荆州市委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代表行动”、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具体行动。

陈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与部门职能工作同规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认真履职尽责,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重要制度和规定落实落地。财政、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城管、住建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部门联动,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全社会“长江大保护”强大合力,共同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当前要把“禁捕、退捕”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切实加强保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保驾护航。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和各领域要深度合作、党政机关、执法单位、企业、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要联合发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执法检查、争取项目资金、加大监督,为长江大保护提供资金、司法等保障及技术支撑,切实做细做实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各方面工作,保护好母亲河,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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