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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5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同民主持召开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市政府办、市卫健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办事处、各管理区、洪湖经济开发区分管人大工作领导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红色洪湖”推进情况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

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将应急与谋远、治标与治本、创卫和城市建设管理相结合,整合资源,加大对小街小巷、背街里巷环境整治力度;要加强指导,加大攻坚力度,针对薄弱环节快速补齐短板;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群积极参与“创卫”;要加强后期管理,建立齐抓共管长效机制。

关于“红色洪湖”推进工作暨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红色洪湖”宣传教育力度,多开展“红色”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要保护并利用好现有文物,进一步发掘“红色文化”资源并讲好红色故事,擦亮红色名片;要加强谋划,做好红色旅游项目定位并做好顶层设计;要加强建设,加快红色江滩公园等项目建设进度。

关于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引导,高位办理、提前办理、务实办理、依法规范办理代表建议案。领导要带头领办、督办,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逐一落实办理,确保每一件建议案办得漂亮,确保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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