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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为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请任命的9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据了解,此次考试内容涵盖了宪法、行政诉讼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相关部门的专业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按百分制计分,成绩9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智雄担任主考,对考试目的和要求作了强调,代工委主任张三友宣布了考场纪律。

参加考试的拟任命人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发出的关于任前考试书面通知中的要求进行了认真准备,在考试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答题细致认真,体现了国家干部良好的作风。

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其目的是为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促进拟任命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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