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要保障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表率。这些法律和决定都是人大代表举手表决通过的,我们更应该带头学习,认真遵守。当代表不能搞特权,不能把“代表证”作为自己违法、谋私的“护身符”,应视为我们修身养性的“紧箍咒”。时时处处要讲公平、正义,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维护代表形象。当代表要得到社会的尊重,首先就得自己尊重自己,要在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教育子女不惹事,老婆不多事。当代表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为”是作为不是为所欲为,“位”是位子不是味口,“威”是威信不是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