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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选民的一封信


全体选民:

洪湖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这次换届选举是洪湖市在经济社会和民主政治建设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全市人民满怀信心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进行的。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每位选民都有宪法赋予自己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选举的各项活动,严肃认真地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的并能代表选民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人大代表。

各位选民,这次换届选举市乡同步进行,洪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21年10月25日。各选区将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并发给选民证。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市乡(镇)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酝酿、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实行差额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选举一级代表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票不得超过3人。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严格依法选举,就是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市、乡(镇)人大代表。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行为,确保全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此致

洪湖市选举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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