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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植树造林和野生动物保护视察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市人大各联络处:

为了促进我市全民植树造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植树造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的视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1、贯彻落实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3、各项林业生产任务,重点是植树造林计划、工程及项目造林建设、江河防护林建设等林业工程任务的完成情况;

4、营林体制改革情况;

5、义务植树造林基本建设情况;

6、绿色家园示范镇、村创建情况;

7、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二、视察形式

1、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新堤、滨湖、大同、大沙、小港人大联络处组织代表视察本辖区内的植树造林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并在今年内另行安排时间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1—2次视察。本次视察的结果于3月20日前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各地各流域的植树造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行视察。

三、视察时间

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区视察时间前为3月15日以前,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时间为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望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视察工作。

200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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