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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举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列席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07年11月29日上午8:30在市会议中心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期两天。会议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的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队伍建设的情况报告。

请副市长鲁良才,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列席会议。

请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列席会议。

请洪湖经济开发区、府场经济开发区、新堤办事处、市经济局、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招商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螺山镇人大主席王新喜,乌林镇人大主席张群,黄家口镇人大主席邓明海,沙口镇人大主席邵永成和参加了检查调查的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20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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