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列席人员:
经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07年7月26日上午8:30在市会议中心一楼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期1天。会议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2007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200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人事任免。
请副市长鲁良才,市法院院长孙惠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列席会议。
请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市财政局局长邓志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卫国列席会议。
请龙口镇人大主席张三保,戴家场镇人大主席彭端阳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常委会农林水联络处主任曾又平,经贸联络处主任杨学祥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2007年7月11日
主题词: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六届四次 通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