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洪湖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
审议意见
(2017年10月30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杨志雄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关于2017年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注重补齐民生发展短板,政府债务整体规模可控,符合债券分配政策。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防范债务风险。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债券项目管理,加快推进项目进度。要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项目准备、资金筹措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加大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好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在建项目工程进度,督促未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入使用,更好的发挥投资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的规定,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次年债券资金安排的依据。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债券资金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滞留和挪用债券资金等行为,确保债券资金专款专用。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偿债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按照预算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明确举债融资边界,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行为发生,将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限额以内。要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和保障性措施,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明确债务化解目标,逐年消化存量债务,控制新增债务,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每年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政府性债务使用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