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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8年9月27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局局长卢先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07年元月1日启动以来,总体运行良好。参合率、补偿率逐步提高,受益率、受益面逐步扩大,管理、服务逐步加强和完善。“报告”指出的问题是客观的,提出的措施比较具体、可行。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参合率。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新农合政策,让更多的农民认识到参加新农合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利已利他的好事,是党和政府的关怀。最大范围地动员农民参合,经过2—3年的努力,力争覆盖全部参合对象。

二、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方案。在“以收定支”前提下,科学布局服务网点,创新基金征收办法,建立稳定和长效的筹资机制,合理设置筹资方案,完善医疗补偿办法,建立内外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并做好新农合大病补偿与民政大病救助相结合的路径,切实解决好参合农民大病患者的实际困难。

三、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尽量配齐配强乡镇合管办监审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其工作正常运转。要千方百计增强医疗机构的投入,努力改善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尤其是要加强市人民医院建设。同时要切实抓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

四、加强监督审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把好入院、出院关,坚决杜绝超范围检查、用药和超标准收费,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同时,也要加强对患者医疗过程的监督审查,坚持因病施查、因病施药,并制定适当的自费比例,调节病人自求行为。要坚持管用分离、专户专储、专款专用,既不透支,又不超标结余,把每笔支出做到“恰如其分”,实现基金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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