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开国等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12月4日洪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和王开国、成元秀的辞职请求,决定接受王开国、成元秀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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