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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举行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列席人员:

超级大国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06年7月28日上午8时,在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举行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2006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工作情况报告;

2、听取和审议我市《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其它有关事项。

请市人民政府市长幸敬华、副市长鲁良才,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德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明洪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2006年7月12日

主题词: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18次会议 通知

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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