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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9年5月31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胡柏如同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经济发展环境还存在许多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大打击力度,着力改善经济发展外环境。经济发展环境事关洪湖经济发展的大局,市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要全面分析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因素,采取得力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集中整治,着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要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守法经营的的自觉性;要加强对行政管理者宗旨教育、法律知识培训,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建设,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的水平;要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让他们树立 “人人代表洪湖形象,个个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要集中整治费收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决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典型案例。

二、要抓好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并落实刚性问责制度,着力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要制定和出台对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办法,严厉查处行政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机构并形成联动管理机制,集中受理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完善领导和主要部门联系帮扶企业制度,真心实意为企业服务;要制定和完善各项惠企惠商政策并给予“内商”和“外商”同等待遇,搭建“内商”与“外商”平等竞争的平台;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给予其行政协调权、会商决定权,实行“一锤式”办结,“一站”式服务;试行经营主体的所有收费项目,年初一次性核定总额,按月收缴,一个专班收费,收费和管理分离,并建立申告、协调、仲裁平台的办法,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依法将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从行政管理部门分离出来。

三、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改善民生状况。市政府要进一步下大气力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促成我市联通武汉的新滩东荆河大桥尽快通车,汉洪高速公路建设尽快启动,仙洪公路建设尽快完工,府场连接监利的公路尽快进行升级改造,力争在洪湖长江段新建深水集装箱码头,全面改善我市交通落后的面貌;要切实加强以小街小巷为重点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整治,营造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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