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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09年3月30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卫生局局长 卢先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洪湖市2008年新农合运行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后,市政府针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市卫生局按市人大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在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宣传,努力提高参合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市合管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农合政策。一是与市电影公司合作,通过农村数字化电影“2131”工程宣传新农合政策,到目前为止,在356村共放映356场,在每场电影放映前宣传有关新农合政策。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向参合农民发放宣传合作医疗政策的公开信6万余份,发放慢性病补偿宣传资料1万余份。三是在市电视台滚动播放新农合政策资料8次。四是与市电视台合作,在“今日视点”、“水乡农事”等栏目宣传新农合政策共三次。五是在万全镇举行了“大病二次补偿公开发放仪式”,并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六是与市电信部门合作,运用手机短信宣传新农合政策,共发手机宣传短信10万余条。通过广泛宣传,广大农民对新农合的政策有了更深入地了解,进一步提高了他们参合的积极性。2009年度参合人数达53.8万余人,参合率达90.2%,较上年度上升10个百分点。

二、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方案

按市人大常委会意见,结合我市新农合运行实际,2009年我们对新农合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一是扩大受益面。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病种由2008年的8种扩大到17种,定额补偿标准由300元--500元提高至500元--1000元,08年度慢性病补偿支出额较07年度翻了近二番。我们已拟定在瞿家湾镇、府场镇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工作,让农民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二是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在乡镇财经所设立常年征收窗口,组织村干部和村医进行征收动员。全市通过政策宣传,提高补偿比例、简化补偿手续、延长筹资时间等措施,提高了农民参合的自觉性。三是调整补偿方案,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就医。调整后的补偿方案为:参合农民就医在全市范围内可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医疗费实行即时补偿;对市外就医实行网上转诊和电话报告转诊;住院医疗费补偿比例、保底补偿比例平均提高了5%;对农村五保户(含孤儿)、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和恶性肿瘤类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需长期进行透析治疗等特殊病种取消住院起付线;对中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延长市外工作、生活农民就医报帐时间。四是积极探索新农合大病补偿与民政大病救助相结合的途径。对大病患者,我们在年底二次补偿时给予了重点倾斜。对2008年住院医疗费用自付超过8000元以上者,我们按10%-18%标准进行了补偿,共发放二次补偿资金296万元,1194人受益。同时积极与市民政局协商,达成民政大病救助与新农合住院补偿互认制度,凡符合民政大病救助的对象,由市合管办出具有关材料,市民政局予以认可。今年以来,已为该类人员办理救助手续五十余份。

三、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是增配合医监管员10名,人员按“以钱养事、定岗不定人”的办法,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市卫生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布署;编印下发了30余万字的医院管理手册;聘请上级医院专家进行指导;开展了各类培训活动。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医疗服务条件正在改善。仙洪新农村试验区10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投资1108万元,3个中心卫生院建设立项150万元,市中医院建设立项2050万元。村卫生室建设立项298万元。四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同意市人民医院进行整体搬迁方案,现正在进行立项的前期准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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