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9年7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通过了市审计局局长余星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卫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本次会议已决定任命的市财政局局长李景慧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洪湖市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工委主任吴全元就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洪湖市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洪湖市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和200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所作的审查报告;会议原则通过了相应的审议意见,并授权主任会议批准审议意见。会议作出决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洪湖市2008年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刘生彦代表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洪湖市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洪湖市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副市长胡柏如受市长蒋鸿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撤销王其林职务的议案和人事任免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幸敬华、副主任朱兴斌先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锦华、周永乾、李祖廷、阳德元、黎炎珍、申寿云、叶昌保及其他17位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胡柏如、刘生彦,市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副院长刘贤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邹贤林,龙口镇、汊河镇、万全镇、曹市镇人大主席,市人大常委会财税金融联络处主任,4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幸敬华 朱兴斌 吴锦华 周永乾 李祖廷 阳德元
黎炎珍 申寿云 叶昌保 王勤昌 叶爱琼 叶培韬
刘志祥 刘道清 杨泉中 杨善林 李爱明 吴永善
吴全元 范秀文 周祖山 徐开平 曹正勇 曾祥彪
谢守成 熊昆山
缺席:鲁修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