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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200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9年7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洪湖市审计局局长 余 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级预

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8年度的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现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情况

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8330万元,占计划的109.8%,超收2530万元,同比增长20.6%,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990万元,占计划的114.4%,超收1889万元,同比增长17.2%;中央收入10461万元,占计划的100.68%,超收71万元;省级收入完成2879万元,占计划的124.7%,超收570万元。分部门完成情况是:

国税部门完成13107万元,占计划的111.1%,超收528万元,同比增长22.2%;

地税部门完成8081万元,占计划的114.4%,超收1015万元,同比增长25.6%;

财政部门完成7142万元,占计划的116%,超收987万元,同比增长12.9%。

2008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21188万元,占计划的107.85%,超收1543万元。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如下:

1、增值税完成11566万元,占计划的102.23%,超收253万元;

2、营业税完成4992万元,占计划的163.04%,超收1930万元;

3、企业所得税完成2190万元,占计划的110.38%,超收206万元;

4、个人所得税完成770万元,占计划的65.25%,短收410万元;

5、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51万元,占计划的119.53%,超收123万元;

6、其他工商税收919万元,占计划的62.18%,短收559万元。

(二)财政支出情况

2008年,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2803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06%,增加支出3546万元,同比增长12.9%。其中:经常性支出54879万元,占计划的102.4%,增支1309万元。支出预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和农村公益性以钱养事两项标准提高,省补助资金增加所致。列收列支支出7924万元,占计划的139.3%,增加支出2237万元。

(三)财政平衡情况

2008年,全市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量652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4990万元,一般调拨收入47828万元,调入资金2427万元。

2008年,本级财政预算运用总量65335万元,其中地方本级财政支出62803万元,一般预算调拨支出2532万元。

以上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008年财政收支缺口90万元,比年初预算的缺口减少675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方面

1、社会抚养费应列未列预算收入45.11万元。非税局2008年收取社会抚养费40.68万元,上年结转4.43万元,拨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34.90万元,年末结余挂账10.21万元。

2、土地出让金应纳未纳入基金管理227.88万元。2008年全市土地纯收益354.54万元,当年缴国库126.66万元,累计应缴未缴土地纯收益227.88万元,挂非税收入管理局“代管资金”帐户。

3、非税局融通资金383万元,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2008年,市非税局共融通资金2512万元,当年回收2129万元,逾期未收回383万元,其中:老湾回族乡中心学校40万元,市广播局30万元,洪湖师范100万元,文泉中学150万元。

4、滞拨专项资金25526.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专项5190.72万元,行政政法专项790.4万元,科教文专项1667.7万元,经济建设专项13025.02万元,农业专项4154.48万元,商贸专项27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420.22万元。这些专项资金的大量滞留,不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税收征管方面

1、应征未征税费款37.34万元;多征多缴税费5.88万元。从随机抽样调查8家应税企业的情况看:

⑴湖北隆客多商贸有限公司应征未征税费款1.62万元;

⑵湖北济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应征未征税费款2.79万元;

⑶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多征多缴税费5.88万元;

⑷湖北远春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应征未征税费款6.82万元;

⑸德炎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应征未征税费款26.11万元。

2、少缴税收收入、多缴非税(规费)收入9.58万元。2008年税收收入8090.22万元,汇缴入金库8080.64万元,少缴税收收入9.58万元。同时非税收入—教育附加费304.89万元,汇缴入金库314.47万元,多缴非税收入9.58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等13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的情况看,不少单位在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滞留专款65万元。市卫生局滞留专款65万元,其中:农村建设资金7万元,社区建设专款58万元。

2、不按规定收取各项费用166.46万元。

(1)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12月收取基层卫生院证照费0.35万元(每户400元,超收390元)。

(2)市国土资源局超范围收费25.08万元。一是城西分局收存量地征地管理费14.6万元,其中:水产供销公司4万元、饮食服务公司0.6万元、工商银行10万元;二是城东分局收存量地征地管理费3.7万元,其中:市供销公司2.7万元、市燃料公司破产清算组1万元;三是万全国土所收江汉油田领证费及临时用地管理费4.28万元;四是瞿家湾国土所收清障协调费1.5万元;五是土地交易中心收中兴置业劳务补助费1万元。

(3)市公安局及所属单位141.03万元。一是局机关收取协管费99.80万元;二是拘役所收取赞助费7.22万元;三是监管大队收取留劳人员生活费27.98万元、留劳费6.03万元。

3、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1.69万元。(1)市民政局将民政事业费6.21万元,用于弥补机关经费;(2)市交通局机关2008年度向农村路网建设指挥部借款10万元弥补经费不足;(3)市卫生局挤占血防项目资金用于弥补二级单位经费不足17.48万元;(4)市教育局挤占洪湖二中事业费28万元。

4、未按规定取得发票74.82万元。其中: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0.40万元;市交通局1.04万元;市计划生育局1.43万元;市法院12.02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18.02万元;市地税局及所属单位41.91万元。

5、违反规定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646.36万元,其中: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9.35万元;市民政局21.26万元;市检察院24.4万元;市法院29.57万元;市交通局32.81万元;市计划生育局36.80万元;市水利局37.55万元;市卫生局48.22万元;市教育局及其部分二级单位36.10万元;市财政局及所属单位77.55万元;市地税局及所属单位80.95万元;市公安局及所属单位102.37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109.43万元。

6、漏提漏缴税费0.93万元。市民政局2008年收取门面租金5.48万元,漏缴房产税及其附加税0.93万元。

7、公款列支应由个人负担费用7.80万元。(1)市水利局2008年支付劳动就业管理局扶贫帮困款1万元;(2)市卫生局2008年应收未收应由二级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水电费6.80万元。

8、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25.59万元。(1)市国土局2008年度局机关小车汽油费用等支出未纳入政府采购8.82万元;(2)市地税局2008年购置办公设备、健身器材等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16.77万元。

9、超预算支出354.65万元。(1)国土局机关2008年财政预算支出680.5万元,实际支出807.95万元,超预算支出127.45万元;(2)教育局2008年财政预算支出143.8万元,实际支出371万元,超预算支出227.2万元。

10、公款旅游8.23万元。(1)2008年市水利局支付旅行社费用3.93万元;(2)公安局支付出国考察费用4.3万元。

11、白条抵库7.05万元。2008年度交警大队部分人员在协会中借款7.05万元,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7.05万元。

12、经济业务事项核算不及时,不完整。2008年度市交通局垫付职工水电费3.35万元,未及时向职工扣缴。

13、资本性支出未入“固定资产”账30.82万元。(1)市检察院资本性支出未入“固定资产”账11.28万元;(2)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购置支出未入固定资产帐19.54万元。

14、应转未转收入10.93万元。教育局将历年收取的普通话测试费、职称评审费10.93万元挂帐,应转未转其他收入。

15、市国土局未及时分解乌林温泉项目统征费180万元。

16、市开源担保公司放贷不足。2008年仅为23家企业提供担保贷款金额5511.2万元,例如2008年在信用社放贷金额1354万元,而担保公司在信用社存款1512.73万元,按当时协议1:3,放贷比例不足,杠杆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三、审计评价

2008年我市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财政支出基本符合法定程序,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内部核算程序进一步理顺,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逐步规范,资金调度和调节能力明显增强,部门预算内容和标准定额得到进一步细化。财政部门广辟财源,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收节支,注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保证了市、乡(镇)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较好的落实了各项财政支付政策,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但由于近年来财政政策的不断改革和调整以及我市特殊的历史发展状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加以改进的不和谐的因素和问题。

(一)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凸显地方经济发展缓慢。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同时,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结构和经济发展规模的综合反映。在全省县域财政中,洪湖市财政收入增速仍然偏慢,财政保障能力仍然偏弱。2006年至2008年,洪湖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是3.73%、3.51%、3.48%,呈逐年下降趋势。一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2008年,我市地方财政总收入28330万元,而当年上级转移支付及补助收入96461万元,地方财政总收入与上级补助收入之比1:3.4,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地方财政运转对上级补助资金依存度高;二是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在2008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7868万元,占52.49%,非税收入7122万元,占47.51 %,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过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不利于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未落实到位。一是国库集中收付内容不完整。2008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全市共发生集中支付业务8290条,其中:授权支付业务2872条,直接支付5335条,实拨支付83条。国库集中收付系统仅仅只有支出,没有收入,严格意义上说只能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二是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力度不大,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性资金还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远未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要求。会计核算中心仍没有向国库收付中心彻底转轨;三是基础设施不健全,未实现财税银连网,更没有与预算单位实现网络互通。

(三)政府负债包袱沉重,财政还本付息压力过大。截止2008年末,政府债务总额89819万元(不含普九债务)。政府债务分类情况为:显性债务余额21900万元,占政府债务总额的24.38%,其中:世行及外国政府贷款余额2551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1000万元,国债转贷余额3659万元,农发借款余额1823万元,解决地方金融风险贷款余额2867万元。隐性债务余额67919万元,占政府债务总额的75.62%,其中:供销企业挂账3055万元,粮食企业亏损挂账64864万元。2008年洪湖市财政还本付息总额2085万元,其中:省财政结算直接扣综合改革借款690万元,农发行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利息扣款107万元,世行贷款还本付息531万元,开发行贷款利息757万元。政府债务加重了财政负担。

四、审计意见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对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应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轨道上来,逐步提升政府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增加地方财政的可用财力。二是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在预算编制上认真做好“三上三下”的工作,使部门预算细化到项目,细化到二级甚至三级单位,切实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三是进一步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透明度,确保财政资金公开、公正、公平的合理使用。

2、加强财政性资金的跟踪管理,努力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专项转移性支付及各类专款的拨付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支农、社保、教育等专项资金在财政预算安排中的规模逐步扩大,比重不断提高。管好用好各类财政性资金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财政部门应建立科学的资金使用效益考评机制,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从资金拨付、使用的源头抓起,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重点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解民生问题资金和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3、加大政府债权的清理、清收力度,最大限度地盘活

资金存量。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各项债权的清理,尤其是对历年出借的预算内、外资金,财政部门应局长挂帅,责任到人,组织专门力量予以清收,限期完成任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4、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综合分析审计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除了一些部门、单位遵纪守法的意识有待加强外,也反映出一些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滞后等深层次问题。各部门要结合审计提出的问题,深刻分析体制、机制上的原因,研究提出加强内部管理的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从根本上解决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行政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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