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廉洁从政,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及中组部对挂职干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牢固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和防腐拒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党的威望和形象。紧紧依靠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虚心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特别是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倾听基层群众的呼声。我诚恳地希望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给予我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对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及时给予批评和指正,以便我更好地完成组织和人民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最后我再一次感谢各位主任,各位代表对我的信任与支持,“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将不辱使命,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坚持和发扬历届政府形成的好作风,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投入工作,为建设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新洪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供职人:万春梅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