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提请任命:
曾祥彪同志任市监察局局长;
崔世斌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元俊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程秋元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洪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夏志能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泽兵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
邓前华同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请予审议
市 长:蒋 鸿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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