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洪湖市农业局局长 戴百成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常委: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近4年来,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推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加强安全监管和打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提出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综合性工作,加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的时间较短,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今年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项工作明显改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将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和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力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头绪多、任务重。为了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我们主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和拉过街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公众参与。一是今年初举办了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和农资经营户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培训班,邀请荆州市农业局等单位的法律专家授课,同时教育农资经营户自觉抵制销售禁用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并与每个经营户签订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在今年元月20日组织农业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使全局上下学法、知法、懂法,用好法,掌握好执法武器。三是3月15日在市文化广场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知识宣传展,制作展牌6个,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拉横幅标语20条,并先后出动宣传车30台次,编印《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手册》5000册,张贴标语300条,向社会各界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四是四月中旬在城区、峰口镇等地设立了假劣农资曝光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台,向社会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电话,并现场教农民识别真假农资。五是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农资经营户学法及送法下乡活动。我们先后共印发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宣传资料近2万份送到各乡镇,全市所有的农资经营门店都张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放在重要位置。
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
为了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区域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市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
一是成立了洪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刘生彦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是制定了洪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市政府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通过;
三是制定了定期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已召开一次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
四是市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专班;
五是加强了执法机构体系建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完成土建投资180万元,设备投资220万元,市政府已安排检验站人员编制4人,预算经费4万元。目前检验站正积极投入运行之中,近期可完成检验站“双认证”工作。蔬菜抽检工作已展开,并在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信息。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