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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0年5月28日在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程秋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巩固省级园林城市称号成果,积极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做了大量工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指出了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和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巩固现有成果,全力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市政府要进一步巩固我市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明确下一段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要从时间上倒排工期,明确分年度、分阶段、分部门的责任,分区域、分地块、分项目有序推进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2、科学编制规划,提升园林档次。市政府要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切入点,加大对城区绿化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园林规划编制资金。要组织专班,结合洪湖水乡特点,高起点、高标准,科学合理的做好城区园林绿化的各类规划编制工作,既要做好总规,也要编制详规;既要编制好规划,更要落实好规划。为我市城区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3、切实加强管理,完善保障机制。市政府要研究制定园林绿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奖惩政策措施,完善考核办法,鼓励政府部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投入和参与。市政府要逐年提高对公共绿地建、管、养经费投入,建立“建管分离,事企分开,管养捆绑,以钱养事”新机制。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积极引进人才,切实加强管理,依靠技术进步,不断提升园艺品位。

4、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社会认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全方位、高强度、常态化地开展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宣传工作,要让城区市民家喻户晓。要不断增强市民爱绿、护绿、添绿意识,营造全民共建、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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