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刘思举,1962年10月出生,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83年至2002年期间,曾在永丰、万全、汊河、螺山等乡镇工作,历任乡镇科员、副镇长、画师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等职。2002年10月调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我调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近8年来,一直负责协助政法委主要领导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本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南,认真履行职责,忠实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一是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机关工作。其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执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省委政法委布置的“三项重点工作”等活动得到上级政法委的表彰和充分肯定。二是始终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要求,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提升了政法委工作在群众中的形象。三是立足“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指导思想,认真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比较好地解决了群众中的一些合理诉求,起到了疏通引导、化瘀解结的效果。四是扎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对于上级交办的工作,坚持不折不扣,按时高标准完成;对于政法委机关的日常工作,坚持一丝不苟,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有事多商量,从不搞主观臆断,坚持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大家的意见办事、办好事。几年来,政法委主要领导虽然频繁变动,但一班人始终保持了精诚团结,相融共事。
总之,在市委政法委工作期间,我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勤政廉政,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得到了领导的关心,得到了同志们的帮助。如果说自己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那就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身边同事共同努力的结果。
根据组织安排,经张立宪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拟任我为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这是组织上对我的极大信任。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任命我,我将十分珍惜这次机会,一定竭力当好检察长的助手和参谋,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认真工作,做到让市委满意,让上级检察机关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加强学习,强化素质,努力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学习是干部迅速适应新的环境和工作要求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法律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更加纷繁复杂,不学习就难以适应形势,不用心就必然做不好工作,不进取就要遭受淘汰。要胜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工作职责,对我来说,必须勤奋学习,强化业务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与时俱进,敢于探索,不断创新工作局面。
二、牢记宗旨,执法为民,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作为党培养多年干部,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天职,无论形势怎么变化,工作怎么变动,这一根本宗旨不能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在执法为民的过程中,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接受监督,依法办案,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同时,也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依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的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廉洁自律,同舟共济,树立新时期检察官的良好形象。作为检察院的一名班子成员首先要讲大局,讲团结,积极协助检察长抓好各项工作,自觉配合全院干警完成好各项任务,齐心协力把检察院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保持自身廉洁上起表率作用,要常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