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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组团和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的说明


(拟在2010年2月2日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集人会议上说明)

洪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组团的方式,乡镇区办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单独组团,考虑到滨湖、老湾、府场、瞿家湾、小港等地代表人数相对较少,进行了联合组团,大同与滨湖编为一个团,大沙与老湾编为一个团,府场、瞿家湾、小港编为一个团。市直联络处编成三个代表团,一个是政府综合代表团;一个是党群代表团,包含党群、政法、教育、建设、农林水五个人大联络处的代表;一个是财经代表团,包含经贸和财税金融两个人大联络处的代表。

关于团长和副团长的人选,乡镇区办单独组团的,由书记任团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人大联络处主任)或其他方面负责人任副团长;联合组团的,根据级别、任职先后,确定团长、副团长。市直三个代表团中,主要考虑级别、任职先后、是否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等因素确定团长、副团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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