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市场监测、巡查密度。今年,我们根据省物价局文件成立了价格监测中心,指定专人坚持日常市场价格监测,及时向上级物价部门、市政府相关领导报送市场动态信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参考依据。同时,我们加强了在重大节假日和价格异常波动期间的市场巡查密度,分组分片对我市7家农贸市场、大型超市以及大市场等处的市场价格、明码标价等情况进行检查,劝诫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对执行价格很好的经营单位提请市政府授予“价格诚信单位”匾牌,并大力整治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在特殊时期发生的串通合谋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今年我们共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价格矛盾10余起。如今年教师节期间,峰口镇三小寄宿学校申请安装天然气,赛洛公司要按4万元收取材料、安装及报装费,在峰口镇相关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反映到我局,局领导相当重视,多次与赛洛公司协调,对其材料等进行了成本审核,最终以1.3万元的价格予以报装。解决了学生生活难题,受到了学校的好评。
(五)畅通价格举报投诉途径和公开承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今年,我们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电话作用,推行局长接访日制度(局长接访日定在每星期一),认真接待受理群众来电来访,现场解答和解决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情况复杂的在规定时限内查实、回复举报人,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宣传工作,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针对龙口镇农户建房,反映土管部门多收1180元勘测费的问题,我局检查所立即调查处理及时予以清退。我们十分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每年都安排专人,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价格问题实地进行调查了解,并当面回复和征求意见。我们还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为服务对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排忧解难,并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首办负责制”、“时效承诺制”等。对信访工作,我们遵循“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原则,认真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我们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23件,调解10件,宣传解释8件,查处清退5件,举报回复率为100%。
对居民反映强烈的民用型煤炭价格上涨过快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虽然煤炭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范畴,但我们有监管的义务,于是我局迅速组成专班,认真开展了对煤炭价格成本监审工作,查看了原煤进货单和进货渠道,电话进行了核实,还走访调查了赤壁、监利、通城等周边县市煤炭价格情况,并要求煤炭生产企业通过减少人员、技术改造、减能节源减少生产成本等挖掘潜力,尽量降低销售价格;同时降低批发门槛,允许低收入家庭直接到厂方进货,减少送煤等中间环节费用,降低使用成本,我们还建议质检部门控制煤炭质量和份量,建议市政府打破行业垄断,满足市场需求。
二、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
近几年,我局根据上级物价部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认真清理各项乱收费,从严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减轻企业和城乡居民的负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行政事业性收费存在的问题仍比较多,有的巧立名目乱收费,有的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这些问题如不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