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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法院队伍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年11月29日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洪湖市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所作的《关于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两年来,市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狠抓队伍建设,队伍形象得到提升,各项业务工作也有新亮点,为维护洪湖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出了贡献。会议指出,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人员结构性矛盾突出,人员超编,具体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比例小,年轻法官少;工作经费、人员职级待遇等职业保障措施尚需加强;竞争激励机制的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干警工作热情不高,效率低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还存在。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队伍建设中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明确思路,着眼长远。在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上,要始终围绕公正司法这一核心,把业务工作的实绩作为检验队伍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加强年轻后备人才的培养,注重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提高。举措不求多,务求实。

2、深化改革,锐意进取。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要通过考核机制、竞争机制、淘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举措,鼓励学习,鼓励上进,鼓励创新,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营造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3、科学配置,整合力量。在人员的配置上,要以审判业务为中心,把法官充实到审判工作一线。要加强中心法庭建设,选派优秀法官到中心法庭任职。要推行院领导主持庭审的做法。

4、审判公开,接受监督。要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除依法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要实行案件的全公开,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公开,执行公开。要提高庭审案件的当庭宣判率,要切实提高执行率。要利用对外公开平台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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