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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洪湖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9日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鲁良才所作的《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副市长鲁良才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报告是客观的、实在的,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所做的工作。会议指出,洪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正常运行的企业和项目不多,有些企业建设速度慢、规模小。府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不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有些新农村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太慢,示范村之间的建设很不平衡,有的部门在项目实施以后跟踪管理和配套服务跟不上,群众还有意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少数建议的办理协调不够,投入不够,使代表建议无法落到实处。有个别部门的办理工作还停留在文字答复上,代表还不满意。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下几条:

1、抢抓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把两个工业园建成区装满。要加强园区的管理,按照园区规划,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率、办出特色。政府要适当增加对园区的投入,做好土地的储备和园区的环评工作,逐步提高园区准入门坎,围绕产业集群建设,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可持续发展的大项目。要着重解决好府场经济开发区供电设备增容、环评和洪湖经济开发区公建中心建设问题。

2、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新农村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着力在整合资源上下功夫,今后在申报新的项目和工程时要尽可能把示范村列入进去,以促进示范村之间的平衡建设,真正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后的跟踪与管理,切实做好各个项目工程的配套服务,力争获得项目工程实施后的最大效应。要进一步加大对部门工作的协调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物力、财力的效率,切实按照示范村的村庄规划,搞好示范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3、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抓紧时间,加大协调和督办力度,对代表不满意的两件建议要重新进行办理,对有些还没有落实的建议,要进行“回头望”,创造条件予以落实,努力提高落实率,争取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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