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全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1年,市委市政府批转“四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监督、指导下,对全市63万应普对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我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
(一)围绕“四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稳步落实各项工作。一是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一把手”为主要成员的“洪湖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结合“四五”普法规划分阶段分解任务,按年度制定当年工作计划。三是统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标准使全市工作步调一致。四是量化考核标准,每年都组织“四大家”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考评。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主题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普法骨干、国家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共举办培训23期,受训人数达2200人。二是各单位发挥普法骨干作用,结合单位部门工作开展部门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宪法》、《行政许可法》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有计划的举办培训班,还将《宪法》、《行政许可法》作为必修课纳入全市乡局级干部轮训计划,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四是应对入世的新形势专门开展WTO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使基层干部加强与时俱进的步伐。五是针对突发的“非典”、“禽流感”,开展法制宣传,编印《防治“非典”小常识》、《农村防治“非典”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放宣传,为我市防治“非典” “禽流感”作出了积极贡献。六是围绕“工业兴市”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七是针对边远湖区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下湖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三)以组织开展“12.4”系列活动为契机,促进法制文化氛围的形成。一是将“12.4”法制宣传日扩展为法制宣传月,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风气。二是在学校开展“12.4”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其中洪湖师范学生自编自演的表现保护未成年人、反“法轮功”等法律知识内容的文艺节目,引起观众浓厚兴趣,洪湖电视台、荆州电视台对此作了专门报道。三是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市人大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连续四届举办“法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产生许多优秀成果受到省人大关注,在全省有一定影响。
(四)稳步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促进依法治市工作。一是在基层依法治理中重点抓民主法制建设。广泛开展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我市洪林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沙口镇董口村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各地还创造性地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在农村推出“警司联调”新机制,在城市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平安社区”。二是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中重点抓专项整治,促依法行政。以制定和完善执法“两制”为突破口,明确执法主体、理顺执法关系、健全执法队伍、规范执法活动、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有力推动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三是实施地方依法治理,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实施城市环境、经济环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依法治理“三乱”,依法治税等专项整治活动。全市还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各级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国有企业普遍推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