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注意事项
一、进入选举会场
1、全体代表必须佩戴好出席证,于大会开始前十五分钟进入会场。
2、代表进入会场后,必须按照大会秘书处的安排就座,不得随意走动。
3、关闭通讯工具。
4、大会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进入会场。
二、填写选票
1、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选票。
2、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符号。如另选他人,就在另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写出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下面的空格内画“○”。反对一人才能另选一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3、画“○”赞成的候选人的数额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否则,选票作废。
4、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选票,做到符号准确,字迹清楚,票面整洁。
三、投票
1、按照大会秘书处指定的投票路线,依次将选票垂直投入票箱。
2、投票结束后,仍回原来的位置就座。
大会秘书处
2008年2月